2010/11/04
今日中午我們來到了Inthawarorot Rd.上的三皇廟附近用午膳
這一條街上有很多店家都是在販賣海南雞飯,但經由500大的強力推薦下我們來到了~ "清發" 海南雞飯
我跟大目分別點了水煮的海南雞飯和油炸的雞肉飯,吃完後我們的共同感想就是~"空虛"
就如上圖所示,一大陀飯的上頭只有稀稀落落的雞肉兩三塊,端至我跟大目的眼前時,只覺得無比的淒涼!!!
但是這間海南雞飯似乎是名聞遐邇這般,客人絡繹不絕的進來!!!
享用完塞牙縫都不夠的午餐後,我們就乖巧的去ECC報到了
結束了充實的兩小時英文課程,想當然爾,我們又餓了!!!!
這次我們跑到清邁大學門口對面的一間小咖啡廳用下午茶,這間小咖啡廳剛好有一群高中生在裡頭慶生,相當熱鬧!!
這樣兩份餐點外加一杯飲料也才100銖,這樣的價位根本就是為了學生跟貧窮的背包客所量身打造的
正當我們覺得今天一切都完美之際,孰知這正是暴風雨前的寧靜
一走出店外準備趕往NES繼續苦讀英文時,卻發現我們的機車被鎖了,動彈不得,而機車上飄著那驕傲的罰單
老實說這已經是我們第二次在清邁這兒收到罰單了
第一次是因為我跟大目騎車沒戴安全帽,又好死不死遇到警察臨檢
不過話說回來,清邁這裡十之八九的機車騎士都是不戴安全帽的,三貼更是稀鬆平常的事
所以在這樣執法不嚴的國境內,我們還被一連開了兩張罰單,除了說我們是衰尾道人外,想不出有更貼切的形容詞了!!
在看到機車被鎖後,一陣慌亂之際,我們就打了電話給500大求救
500大建議我們等警察來開鎖後,就塞個200銖給他,花錢消災這樣
於是撥打了罰單上的警察局電話,告知警察我們的所在位置,約20分鐘,警察就來開鎖了!
據說偷塞給警察200銖,警察就會很賤的私吞這筆罰款,再把你的罰單偷偷銷毀,但反正都是要被罰款200銖了,我跟大目就是不讓他賺這筆錢,硬是堅持要自己到警察局繳款
(P.S. 對於一個月薪資只有8000銖到10000銖的泰國人而言,一次200銖的罰金對他們而言也是不小的開銷,所以其實當地的警察執法並不像台灣一般的嚴謹,但據說在月初的前五天,泰國警察會抓得比較緊,主要是因為那幾天泰國人剛領薪水有錢繳罰單,所以在這幾天內一定要警慎騎車!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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